大众传媒被认为具有强大的力量,对个人的影响不会受到来自社会和心理上影响的干扰。这时大众传媒对个人的影响被认为是直接的、有力的和一致的。
为战争宣传研究的阿尔弗雷德·李和伊莉莎白·李夫妇著有著名 的《宣传的完美艺术》(the Fine Art of Propaganda),其中介绍了七种常用的宣传技巧,包括证词法、乐队花车法等,至今对于信息说服的实践决策都有深远的影响。
一、辱骂法
给某思想或某事物贴上一个不好的标签,使我们不经过检查就拒绝和谴责它。普遍用于政治和其他领域的公开演讲中。
放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,媒体组织常常会对某些群体进行贴标签,比如“大妈”、“城管”等,可能会使得公众不加质询地对其全全责备,产生偏见和负面的刻板印象。
二、光辉泛化法
(也译为晕轮效应、光环效应)
把某事物和好字眼联系在一起,使我们不经证实就接受或赞同它。使用极其普遍,人们很难留意到这种宣传策略。
比如,过去的“好迪,真好!”这一广告语便是一个典型的体现。再比如,卖烧饼的一家店叫“正宗武汉烧饼”,把偏向正向印象的“正宗”作为受众接受的理由。
三、转移法
将某种令人尊敬的事物的权威、影响力、声望转移到另一个事物上使后者更容易被接受。
例如:名人代言的广告等等。还是说卖烧饼,“武大郎烧饼”,武大郎在《水浒传》里是做烧饼非常出名的,因此借此声望来宣传,更容易为受众接受。
四、证词法
通过某些令人尊敬或使人讨厌的人评论某种观念、规划、产品或人,影响公众的态度。
还是说卖烧饼,这家店名字普普通通,但你去吃烧饼的时候,它店里放了各种明星来吃烧饼的合影,这就间接通过令大众喜欢的人“觉得这个烧饼好吃”,从而来影响受众的接受态度。这种方法在名人代言的广告也有所体现,若公众所喜爱的明星为一个品牌或一件产品备书,可能会有更好的销量。
五、平民百姓法
讲话者称自己及其观念是“人民的”或“普通老百姓的”以受到更广泛的信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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